顶替他人的王丽,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22年社保,是否也应取消?

发布时间:2023-08-18 17:51:00 来源:网络投稿

在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之后,山东省组织了一次回头彻查,查询的结果实在令人震惊,根据初步的查询数据,冒名顶替他人上学的数量高达325人,而这还是初步彻查的结果,如果进一步的深入调查,这个数据在翻十倍我都相信。更为关键的是这仅仅是山东一地,在全国其他省份,不知道还存在多少这种顶替事件,多少寒门子弟的人生因此而被改变。

冒名者的社保是否该取消?

大家都知道,在我国只要缴纳社保的年限超过15年,那么退休之后既有退休金可以领取,其实不仅仅是社保,在这顶替的十几年二十几年了,冒名者已经享受到了被替代之人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等待遇。

有的人说不应该取消,毕竟别人确实在这个岗位上付出了一二十年的劳动,而且就算原来的农家子弟去读书,毕业后也不一定能进目前冒名者的所在的单位,更不一定能得到单位的认可,所以说要适当考虑冒名者的贡献,不能一刀切。

我只想说一句,冒名者如果不是占用了别人这个学位,那么往后的一切还有吗?正式因为顶替了他人的大学学位,才享受到了后续的一切,既然一开始是偷的,后续就不能算是你的。如果按照这种思维,我在银行工作,偷窃银行一个亿去做生意,只要我成功了,是不是也不算多大的事情了?只要还了银行1个亿,其余的都是我自己的了?

冒名者说是无耻都不为过,对于多少农家的寒门子弟而言,高考是他们唯一改变命运的机会,而对于这些冒名者来说,即使没上大学,有能力改变顶替他人,家庭条件肯定不一般,既然如此,就算没上大学,对他们的影响也有限。

但为了一己之私,让自己享受更好的条件,就私自占用顶替他人的名额,这种行为在我看来甚至说是犯罪都不为过,不仅要取消他的五险一金,而且要对被替代人进行赔偿,另外建议国家对此进行立法,对这部分人及其幕后黑手进行司法判决,以震慑宵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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