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最直接的理由是:
一份合法有效遗嘱,最基本的要求之一: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
抚恤金并不作为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指的是对于去世人家属的一种安慰性质的经济补偿。所以,不能立入遗嘱。
这只是一个结论性的笼统回答。但是,很有必要介绍一下这个结论背后的理由:为什么不能作为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与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有什么关系?
以下从两个方面:抚恤金的来源、分配方式,分别略详的说明一下。
抚恤金从哪来的?
抚恤金,分情况,有三种来源:
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因公死亡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如果在失业期间死亡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是,如果死亡人员同时符合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条件的,只能自选其一。
所以,可以看出:抚恤金来源于去世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三者之一。
那么,这三类基金是否属于去世人个人合法财产?如果是,不就相当于从个人合法财产中出的么?凭什么不能继承?
这就涉及到第二个问题。先给出结论: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具体理由不展开解释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查阅本人之前有关社保继承问题的回答)。所以,若抚恤金来源于此,跟继承并没有什么关系。
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定义,是由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以及政府补贴等项目构成的基金,全国统筹。其中,个人缴纳部分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其他,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不可继承。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人去世了、个人缴纳部分还有余额,要先发生继承,由继承人分割——相当于把个人账户的钱分了。那么,若抚恤金来源于此,与个人合法财产没有关系。
抚恤金怎么分配?
既然抚恤金是对于去世人家属的安慰性经济补偿,那么应该如何分配?
1.分配对象
家属,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去世人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去世人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不过,我国并没有关于什么叫“直系亲属”的明确定义。
结合上述两个必要条件,可以这样认定:这个直系亲属,包括了配偶(夫妻有相互扶养关系)、父母(对去世人抚养、或受去世人扶养)、子女(受去世人抚养、或对去世人扶养),其实也就是继承中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分配方式
分配方式上,参照的是法定继承——原则上,由上述范围内的人均分,任何一个人都不得“独吞”。而且,与去世人生前的遗嘱分配意愿(例如,指定将个人财产全给到某一个继承人)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