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多啦。建议你以后提问一定要描述清楚,你的问题我都看了十几遍啦,我的理解是:1、老板开了服装公司,法人是他本人,还开了直营店,直营店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登记人是你;2、老板从他妈的账户给你转了100万,让你转到服装公司账户;3、老板是个体工商户的实际负责人,你是显名负责人。我观点是老板实际上是纳税筹划,合理避税,无论是转款流程还是纳税筹划的操作都是合法的。详述如下:
一、转款的流程合法理由如下:
(一)老板从他妈的账户给你转100万,这样的话证明这100万的资金来源于他妈的账户,以防你将来撒赖,说这100万是你的自有资金。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办公户,何况你这是直营店,面对的大部分是自然人客户,基本不存在公转私的现象。
(三)由于你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人,所以必须通过你的银行卡把货款转到公司账户,形成合法的资金流水。
二、转款的目的是把服装公司的利润降低0元或者接近0元
老板让你从你的账户给服装公司转款的目的是直营店给公司提前预付采购的服装款,这样服装公司可以把销售给直营店的服装单价压到很低,服装公司基本没有利润,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也就不会存在账面利润分红还要按分红税目20%的税率交个人所得税。
三、用个体工商户作为直营店的经营实体既合法也简单
目前全国税务局对个体工商户都是实行定期定额管理,有以下几个好处:
(一)申报简单,就两张报表,一张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表,另一张是附加税申报表,申报的税种总共只有6个;
(二)税务局对个体工商户的账目要求也没有一般纳税人高,对于批发、零售的销售个体户建复式帐的条件为:1、注册资金20万元及以上;2、月销售收入8万元及以上或者年累计收入96万元及以上。两个条件只要符合一个条件才就需要建复式帐,否则只要建简易帐;
(三)个体工商户由于实行定期定额管理,只要每个月把申报该交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按期缴纳税款,次年3月底之前不用汇算清缴,而且卡上剩余的钱就是老板的税后收入,可以任意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