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住房公积金按揭组合贷款要求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6-14 17:32:02 来源:网络投稿

普洱住房公积金按揭组合贷款要求是什么?具体是怎么办理的?公积金贷款部分怎么要求的?带上这些问题跟随新社通APP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住房公积金按揭组合贷款是什么意思?

一、业务定义

按揭组合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自住住房的价款时,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经公积金管理机构与商业银行分别审核借款申请人、资料等要件,对符合按揭组合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及担保手续并一起组合发放的贷款。

二、申请条件【公积金贷款部分】

(一)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二)近5年内不存在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

(三)购买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托银行均已开展按揭合作楼盘项目的住房;

(四)已支付不低于法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登记时间在36个月内;

(六)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注意:住房公积金贷款仅支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家庭申请。

三、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个人家庭住房状况查询证明》;

(二)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三)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四)购房首付款发票;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证明;

(六)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材料;

(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

(八)借款申请人婚姻关系证明;

(九)借款申请人还款账户(I类银行卡);

(十)因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流程

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柜面或线上渠道)

→向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预审

→向银行申请、预审

→到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审批→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发放(发放至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注意:

1.借款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需同时通过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商业银行的审核;

2.若借款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已通过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审核但未通过商业银行审核的,借款申请人在补缴首付款后可申请纯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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