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2021年我们将实施《民法典》。《民法典》中明确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如果没有出生证明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如果有其他证据材料足以致推翻上述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主。
所以说,证明出生日期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其实,我们的身份证制度是1985年9月才开始实施,当时通过有效的出生日期搜集和完善,形成了现在的身份证号。
近年来,退休的老职工,多数都是实施身份证以前出生的。职工上学、入党入团、进入单位就业都需要登记出生日期,很多出生日期,登记的档案材料,实际上比人们登记身份证号日期要早。除非职工还有早于职工档案中的户籍登记时间的档案材料。
确认出生日期的档案材料,必须是合法有效形成的,而且清晰没有涂改。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一样无法认定出生日期。
未来会不使用职工档案就退休吗?
很多职工有疑问,自己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随随便便拟定个出生日期不就可以吗?说实话,近年来就业的职工基本上不会以职工档案确定退休年龄了。
现在的出生医学证明制度是1996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所有的出生证明都有统一的编码,录入系统,想自己更改都很难。我们大多数人的身份证号都是以出生证明确定的时间登记的,所以,在仅凭职工档案认定出生期间几乎是不可能的。
现在有一些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说实话本身就没有职工档案,他们都是按照身份证上登记的时间确定退休年龄。
现在我们的就业系统、社保登记系统,都是以身份证号作为重要、基础的标识,一般只有六七十年代的出生的老职工还需要作出生日期的认定。
现在人社部门正在推动职工档案的数字化,以应对职工档案的丢失问题。未来,审核职工档案办理退休的情况,有可能会退出历史的舞台。
职工档案会有几份?
说实话,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只有一份,主要包括十大类内容。主要包括履历材料,自传材料,考核考察鉴定材料,学历、职称、执业资格档案,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入党入团或民主党派的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出国、退离休、退职等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
对大家来说,退休时审核有用的材料主要是招用工登记材料,以及从事工种的材料,是档案材料的很少一部分。现在很多职工其实除了就业材料以外,没有任何档案材料。而且往往会出现在多个单位就业,产生多份档案材料,没有归拢到一起。
现在人社部门正在推动电子劳动合同,像这样的合同完全可以以电子记录为准了,这种情况我们的纸质档案材料就慢慢会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相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预计80后退休将很少再用到档案材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