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持续完善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释放等等。到2022年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能够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的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对于目前社会存在的养老方式,主要可以分为机构养老、家庭养老和互助养老三种方式上。
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是我们大家最熟悉的,养老院养老方式。过去纯粹公益性的养老院,数量就不多,也能够针对一些低保或者五保户予以保障。不过随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不断发展,将渐渐成为养老服务机构的主要力量。2019年3月,民办养老机构已经占到全部登记机构的48%,国家也明确提出要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挥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前提下,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
国家还通过减轻养老机构税费负担方式促进养老机构发展。比如落实养老机构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降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等等。
不过现行的民营养老机构收费非常高昂,每月五六千元的收费水平远远超过了普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收入,各种医疗还要另行收费,能够住得起民营养老机构的并不多。
希望随着国家优惠政策的落地,让民营养老机构收费得到有效降低。未来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家庭能够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立养老服务。
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我们中国现在养老的最主要模式,有配偶或者子女承担养老的主要责任。根据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有照料需求的老年人口比例为7.66%,有92.71%的老年人是家庭成员在承担首要的责任。
为了适应我国的这种养老模式,国家采取的模式是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主。毕竟,老年人最喜欢的还是在自己家庭内养老,熟悉的环境,熟悉的生活。因此我们现在的家庭养老模式正在逐步过渡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医养结合。
不过推动社区居家养老,需要做的事情有很多。比如完善政策法规,健全各项制度,依托老年益保障法制定更多更完善的老年人养老服务法律法规。
建立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标准化体系。培育完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同时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引导老年人自己的养老需求为导向,逐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空巢老人、失独老人、留守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社会参与、心理咨询等服务。
另外还需要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才队伍,拓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通过科学技术实施互联网加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面推动居家养老层次的营养结合。这样才能够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服务方式。
互助养老模式
互助养老模式是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主要是通过人们之间的相互照顾,解决养老问题。
比如南京、重庆老龄部门组织开展的“时间银行”,通过公益性服务的方式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等待志愿者老年时可以享受等同时间的养老服务保障。
互助养老,很多人并不看好。每一个人的家庭都有隐私和生活习惯,偶尔一次两次上的生活帮助还可以,如果上升成每天日常性的照顾和生活,确实会非常不方便。在对陌生人的养老服务上,安全性是第一位的。比如“时间银行”的时间,实际上并不能够反映出每一个人的付出和差异。
互助养老实际上源于前些年社会蓬勃发展共享经济,不过有的是可以共享,而有的是不可以共享的。在养老服务上,有待进一步判断。
综上所述,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国家的养老方式仍然会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有效补充的方式,只有少部分的群体可以享受到机构养老。不过国家的政策倾斜力度肯定会重点向独生子女老人进行照顾的,比如在享受社区养老服务的政府补贴上,肯定会给予更优惠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