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维想一个问题:
为何有社保了,还有相互宝、XX筹的存在呢?
或者说有相互宝,怎么还有人在XX筹要钱呢?
或者说,有了XX筹为何还是有人抱怨看不起病呢?
正因为前面这些问题依旧存在,所以,保险体现出来的价值也越来越重要。
1、一方面,保险作为补充社保不足的一种工具,有钱没钱都能买,有钱人有有钱人的投保方式,没钱的人群有适合没钱的投保方法。太多人买保险,是无法认识到自己没钱的现实,偏偏又要以有钱人投保方式来买保险。自然买到的保险不适用,也有上当感。
2、另一方面,相互宝本质来说,是一种社会互助组织行为,费用不高,很多保险从业人员也参与了的。虽然在参与门槛上,也借鉴了保险投保的告知作为模板,但是并不属于保险!所以没有专门的法律支持,而保险则有相关的《保险法》以及《保险法司法解释1234》等法律进行支持,维护我们投保益。【我们在后台已经接到N个网友,针对相互宝理赔纠纷的求助,问我们有什么法律支持,我们都只能告诉他们,保险法保护投保人的条款,不适用相互宝!若是没有升级前的“相互保”则适用,因为“相互保”是有保险公司参与开发的。】
3、而XX筹,和前面两种最大不同在于,是将传统的线下乞讨,转变为线上乞讨,增加了很多营销学、心理学的套路,来从道德上索要他人的钱财。
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在我们已经身体不好的时候,是买不到的。同时保险也有很多分类,如同餐厅的菜单,有荤菜、素菜、炒菜、炖菜这些大类,也在各个大类下有各种颇有食欲的具体菜品。保险也是这样,不同的保险,保障了不同的风险。
举例:车险就保障车子和车子导致的交通事故;医疗险目的就一个报销符合约定的医疗费;而重疾险目的也单纯,弥补重疾后产生的康复费、家庭收入损失(并不是医疗费);意外险就管意外;寿险就管死亡。我们选择性买,就意味着部分风险有漏洞可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