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金融治理的牵头机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巴塞尔委员会(BCBS)以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为目标,在资本、杠杆率、流动性、影子银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等领域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新的国际监管标准。在国际金融监管制度重建工作接近完成之际,金融稳定理事会认识到,对于资产管理业务,过去侧重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行为监管已不足以有效防范风险,需要高度重视资管产品的流动性错配、杠杆运作等带来的脆弱性及其对金融稳定的潜在影响,并加强相应的审慎监管措施。金融稳定理事会于2015年3月启动了关于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改革研究,将其作为危机后金融监管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于2017年1月12日正式发布《应对资产管理业务结构脆弱性的政策建议》(PolicyRecommendationstoAddressStructuralVulnerabilitiesfromAssetManagementActivities),主要针对资管业务的流动性错配风险、杠杆风险和证券借贷业务风险提出了相关监管建议。
全球资管行业的潜在风险
过去10年中,全球资管业务规模迅速增长,从2005年的53.6万亿美元增加至2015年的76.7万亿美元,占全球金融体系总资产的40%。危机后,资管业务规模曾一度大幅下降,但随着主要经济体采取量化宽松政策,投资者在“负利率”环境中寻求高收益回报,大量资金又重新流回资管行业,目前全球资管规模已超过危机前的水平。金融稳定理事会指出,当前快速发展的全球资管业务面临着流动性错配、投资杠杆和证券借贷业务风险等结构性问题,相关脆弱性可能通过金融市场波动等渠道传导,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流动性错配风险
资管机构为追求高收益而不断增加对低流动性、低评级资产的配置。一旦金融市场承压,资管产品的变现能力可能骤然下降。为应对投资者的赎回压力,资管机构往往被迫出售流动性较好的资产,导致市场恐慌,进一步形成资产抛售的“羊群效应”,并可能引发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各类资管产品中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错配风险最为显著。
金融稳定理事会认为,资管机构当前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不足。未能将其他市场参与者行为和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纳入监测分析和压力测试;对流动性风险的预判不够准确,往往低估资产变现的时间和难度;未合理安排所投资资产的期限结构,导致流动性管理效果不及预期。二是应对大规模、突发性赎回的临时性措施可能产生负面效应。如危机中一些资管机构采取了设定赎回上限或暂停赎回等临时性措施,未能有效阻止系统性风险的传染,还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市场动荡。三是信息披露和监管报送要求不够充分,影响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对流动性风险的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