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范围未作出整体调整,范围调整只是地区个例;反而有些经济学家建议取消公积金
绝大多数地区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5%-12%之间,各企业可以在该范围内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
公积金的缴纳基数为年度内职工月均工资,最高不超过月均工资的三倍。
因为年平均工资在上涨,所以理论上来说职工公积金的缴纳数额将一年比一年高,此时假设再提高公积金的缴纳比例,那么职工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就会越来越多。而公积金能办理房贷的上限一般是公积金余额的40倍,最高不超过50万。
目前5年期LPR基准为4.65%,各地银行在办理房贷的时候在此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一般为15%-20%,也就是说商业房贷的利率围绕在5.5%左右。
相比商业房贷而言,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显然要低的多,一般为3.25%。
从利率对比角度而言,公积金贷款显然能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加商品房的销售,从而对稳定商品房销售量、稳定房价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既然公积金贷款既能降低购房人的买房成本,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房地产商房子销量,可谓双方获利,但为什么有经济学家还建议取消公积金缴纳呢?
其一:为企业减负;
早些时候,著名经济学家黄奇帆就曾建议取消公积金,他的这一建议得到了部分经济学家和格力掌门人董明珠的认同。其出发点是为企业减负,拿格力来讲,格力有员工8万8千人,即使按照3000缴纳基数、5%的最低缴纳比例,那么格力每月为每个员工承担的公积金就是150元。
假设取消公积金,则格力一个月就能省下开支8.8万*150=1320万元。
其二:对于开发商而言,公积金贷款回笼资金慢,不愿意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
按说公积金贷款能降低购房者的购房成本,也增加了房子的销量,作为房产商而言应该鼓励公积金贷款才对。但是事与愿违,公积金贷款在审批和放款环节上远不如银行的商业房贷审批快,这增加了房产商回笼资金的时间成本。
所以全国很多地方都出现过房产商拒绝客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现象,特别是一些不愁卖、地段好的楼盘。这就造成公积金的利用率极低,似乎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但黄奇帆等人建议取消公积金的建议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而只是在《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强调要进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而不是取消。
通过提高公积金缴纳比例来稳定房价不现实
公积金确实能降低买房人的购房成本,但是对稳定房价的影响微乎其微,一是因为公积金在职工中的普及程度还不高,不是所有的企业职工都有公积金;二是有公积金的人也不一定有购房需求。
而影响房价的主要因素其实还是国家政策,这么说吧,如果国家层面给房地产行业松绑,那么房价预期必然上涨,此时不管有没有住房公积金的人,也无论是刚需还是职业炒房的人,就算贷款融资也会去投资房地产,只要房价预期上涨幅度高于其融资成本就可以了。反之,假设政策释放的信号是维持房价,或者“稳中微升”,特别是房价有下降的趋势之时,即使公积金的购房成本再低,也不会出现公积金贷款“疯买”的情况,自然对维持房价稳定没有促进作用。况且公积金贷款还有50万额度的限制,还有2次的次数限制,这在动不动就是上百万几百万的房价面前显得十分的“微不足道”。
结语
综上而言,影响房价的最大因素还是国家政策,对比一下近10年来国家政策引导和房价之间的关系就知道了。
尽管有些地区提高了公积金的缴纳基数和在范围内提高了缴纳比例,但是这只是个例,千万不要解读为国家是在维持房价稳定,更不能认为炒房时代又回来了,大量买房囤房只能套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