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1970年出生的女性,今年已经50周岁了,那么如果是工人身份,正常已经可以办理退休了。
但是我国办理退休有两个最基本的条件,除了到达退休年龄,还需要缴费年限达到15年,这点对于不少的下岗工人来说是有点困难的。
90年代末,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我国出现了大批工人下岗失业的情况。据相关数据显示,从1998年到2003年,国有企业累计下岗职工2818万人。
下岗职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大部分人员自身的学历和能力水平不高,再加上当时客观的外部环境也不是很好,他们很难重新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而下岗人员与原企业脱离关系后,需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费。但由于再就业困难,下岗失业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处于完全失业状态,即使实现再就业的人员,也多属于非正式的灵活就业,也就是用工单位不予参保,不履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养老保险完全由个人承担。
因为收入较低且不稳定,一个月几百元的养老保险费用对于下岗人员来说是一笔不低的费用,相当比例的下岗失业人员只能选择不缴纳养老保险。
随着时间的流逝,如今大部分下岗人员都进入了退休的倒计时,没有养老保险无疑给这个群体年老后的生存乃至社会稳定造成了巨大的隐患。
而为了解决这些历史性政策引起的养老问题,国家曾经允许这些人通过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方式确认之前一定期间内的参保关系。
当然,这种补缴也是有条件限制的,正常需要下岗之后有继续以灵活就业的方式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否则不能补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同时,在补缴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不低的滞纳金。
而为了避免补缴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现金流稳定性的影响,保证其他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2016年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之后一些省份紧跟着国家的步伐,发文明确禁止政策性补缴。但还有一些地区因为本地实际情况比较特殊,依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比如天津市,直到2020年才下发了《市人社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后,完全禁止补缴以前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所以题主可以先去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一下,看看当地是否还能够一次性补缴,如果可以的话那么补缴后就能办理退休了。
而如果当地已经禁止一次性补缴,那么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就只能继续按月缴费,直到满足15年的缴费年限。
也就是如果题主到达50岁的时候还差8年的缴费年限,那些就得延迟缴费直到58岁才能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但是如果题主2011年6月30日以前就有参保,那么在延迟缴费5年后,就可以一次性把剩下几年的费用都交了,直接领取养老金。
当然,题主还有一个选择就是退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改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过城乡居民养老金的领取年龄是60周岁,时间会更迟而且养老金也更低,不过有一个好处就是需要缴费的金额会少很多。
从社会公正角度来说 ,下岗失业人员为国有企业的改革作出了贡献,国家应该在社会再分配中给予照顾,保证他们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然而在现实当中,大部分下岗失业者因为制度和自身的原因身处社会保障制度之外 。
希望国家能够扩大社会保障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覆盖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财政扶持,让下岗失业人员也可以“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