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几种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户口迁出设区市的。
(二)劳动关系迁出设区市的。
(三)非城镇户籍的农民工。
(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非公企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七)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八)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十)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十一)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十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十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而果如有公积金贷款的客户则需要跟公积金中心协商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