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房改以来,上海、深圳、杭州等一二线城市都经历过一定程度的下跌,特别是深圳,2007年的房子均价曾达到17000元/平方,而到了2009年,房价却跌至10000元/平,断供潮,一度成为了深圳乃至全国热议的话题,还一度引发了中央的高度关注。
一般而言,若贷款买房,房价大幅下跌,比如跌幅超过购房者30%比例的首付款,且房价的下跌预期在购房者心目中强化,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则继续持有并还贷的话,不一定划算,这时,购房者两种选择:
一种是继续咬紧牙关,与往常一样,继续还贷,银行一般也不会因为房屋的市场价低于原评估价而要求不足差价,这种情况还是占大多数,比如2008年的深圳,虽然有投机客或炒房者断供,但断供如潮的迹象并未发生;另一种选择就是断供,主动离场,但这样做会面临较大的风险,一旦纳入黑名单,今后申请贷款、信用卡等,基本无望,一时的决定,将会牺牲日后的杠杆工具,有点得不偿失。
断供后,并不意味着结束,超过三个月,银行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业主,申请法院对业主的房产进行查封与拍卖,拍卖的价格,如不及所欠银行的贷款,银行还会向法院申请查封买房者的存款及其他资产,以不足差价。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即使房价下跌比较明显,若资金链未断,且能继续支付,还是不要轻易断供,毕竟,房地产为政策的周期性行业,受政府的政策影响较大,若房价下跌幅度过大,对社会稳定、金融安全与经济稳定所带来的影响会比较大,政府必会出台相关激励措施,与购房者共度难关。
况且,在国家发展越来越好的背景下,即使有一时波动,出现大幅下滑,也没必要对未来房价产生过分悲观的态度,当你感到绝望时,不妨想想灰太狼说的那句:我还会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