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吗?行政机关能从事原事业单位的这些工作吗,还是要原事业人员去做这些工作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是的,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的方案。行政职能必须收回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通过改革分类,将最终全部回归公益。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将要按照规定转制为企业。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行政职能逐步划归行政机关,或者转为行政机构。

国家规定,本轮事业单位分类制度改革要在2020年之前完成。目前还有两年的时间,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已经于2017年底之前完成了。

随着本轮国家机构改革,各地的事业单位改革,一般会于明年3到5月份一起进行。

到时候,参公类的事业单位,很有可能会被拆散,行政执法类的并到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类的公益性服务会保留原先的编制和人员。

其实机关事业单位的定岗、定编、定人就是这么一个道理。只要岗位发生变动,就会有相应的编制和人进行调动,不过相应的工作不会有多大变化。

当然,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使用人的情况比较普遍,而且动不动组织部门、纪检部门使用人,情况也是比较多的。到时候,很多工勤编制倒出来会贴补到行政编制上,而原先的工勤岗位服务会有政府购买服务的编外辅助人员代替。

其实,不管怎样改革和变动,未来的工作都会继续下去的,绝对不会出现有活没人干或者有人没活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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