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缴纳社保给大部分人缴纳那么一小部分人没有缴纳这种做法,对吗?首先这种做法很明显是不合理的,一方面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另外一方面也违反社保税改的要求,那么社保税改的明确要求就是需要给自己的员工进行正常的缴纳社保,所以说你的员工只要和你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之后,那么都应该依法来承担相应的社保待遇。
所以这个社保是人人应该享受到的,尤其是作为企业单位的在职员工,那么只要在建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那么都应该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所以说不缴纳社保代理的情形很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约定,虽然说他交了一部分的社保,但是另外一部分的人员社保没有缴纳通过税务部门实际上是可以明显的核查到的。
那么由此而带来的一些法律风险企业单位是需要买单的,如果确实出现这样的问题,税务部门他会责令要求企业单位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内完成自己员工的补缴社保税,改的主要目的就是他要求企业单位按照全员和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标准,也就是全额的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所以说这样一来的话,也为我们员工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利益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