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退休职工感染新型冠状肺炎病逝怎样领抚恤金?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我国的社会保障还是非常多的。退休职工在世时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一些地方性的补贴补助,比如冬季取暖费、物价补贴等待遇;去世后可以领取到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或者救济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待遇。并不是很多人想的,去世以后只有丧葬费待遇,其他什么待遇都没有的。这些去世待遇都叫做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不管是等其他疾病还是新冠肺炎去世,待遇是一样的。

如果是参加疫情防控的在职职工和其他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认定为工伤以后,可以按照工伤待遇的有关规定享受去待遇。

工亡待遇

工伤死亡职工的待遇,主要有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等待遇。丧葬补助费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供养亲属的情况发放,一般是30%~40%的本人生前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9年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2359元,因此2020年去世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847180元。

因病非因工去世退休人员待遇

因病非因工去世职工的待遇标准并不一样,至于普通企业职工的这些待遇渊源,可以追溯到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①丧葬费,又叫做丧葬补助费。最初的规定是两个月的企业的平均工资,有的地方是按照本人的基本养老金、退休费或者社平工资计算。目前天津、上海等一些地区还是使用这样的计算方式,宁夏的丧葬费是三个月的社平工资。。不过,有些地区早已经规定了定额进行包干使用,比如山东省是包干1000元,重庆市是2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

②个人账户余额,就是我们每月缴纳养老保险后划入个人账户的钱数,退休以后我们会每月按照计算出来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一份,最终到支付完毕为止,如果还有余额就可以有继承的继承,没有余额那么就不会发放了。要想没有余额,一般最少也得80岁往上了。

③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这一部分目前山东和陕西省还有,一般来讲在职职工是由用人单位承担,退休职工由保险基金承担。这一标准实际上很低,比如山东省2018年10月重新调的标准是根据地区划分为三个档次430元、480元和530元,都赶不上各地的低保费用。

④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金(救济费)。一般来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去世后领取的待遇叫做一次性抚恤金,而普通企业职工叫做救济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是20个月的本人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企业职工的救济费待遇源自于1953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当时的标准是供养直系亲属一人的,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人的9个月的本人工资,三人及以上的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后来,各地也有相应的调整。比如说北京市是20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山东省和辽宁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宁夏自治区是20个月的社平工资标准。

综上所述,各地的具体情况还是因地而异,形成的原因也很复杂。希望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全国统筹,有关待遇标准能够全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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