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一方想去深圳平安银行借钱需要另一个同意的吗?

发布时间:2023-08-19 16:33:11 来源:网络投稿

提问:

夫妻有一方想去深圳平安银行借钱需要另一个同意的吗?

理财序回答:

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因此,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如果所负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所负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可以通过举证来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从而通过证明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具体情形如: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财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4)因抚养子女或行使子女监护权,未成年子女侵犯他益所致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即你向银行借钱用于个人用途,你的配偶不知道的话,后面银行也会给你的配偶打电话询问其是否了解此事的,不可能存在另一个不知情借钱的可能。

希望能够帮到你~

附录:

平安银行简介:

平安金融旗舰店是中国平安集团旗下的金融产品零售门户,已设立保险、理财、基金、投资、贷款、信用卡六大频道,提供上百款具有平安品牌背书的金融产品,为用户打造互联网一站式财富管理平台新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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