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以前入职的老员工全属于固定工
86年我国开始改革用人制度,之前所有员工都是“在编”的。这部分员工在当地市县政府的编委办有名册,单位必须终生聘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开除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除非单位倒闭。即使员工不参与工作,单位也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你目前能接触到的大部分人都是合同工。一般开始每次签订3-5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准,10年左右自动转化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只是手续上麻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