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
但是,可能需要把题主描述中的“争”字稍微改一下:出嫁女儿回来“分”财产的,很多。其中当然也包括题主提到的“特别是农村的”。
如果用“争”这个词,只有一个默认的前提——出嫁女儿不应该得到父母财产,所以分父母财产就是“争”——但是,这个前提是否成立?
先给出个人结论:不赡养父母的子女,想着分得父母财产才是“争”,不论儿子还是女儿。
以下从两个方面做一个阐述:
“争”的理由是什么
举三个例子:
(1)老人有儿有女,均已成家。儿女共同赡养老人,在老人过世之后,财产全归儿子,女儿没份。
(2)老人有儿有女,均已成家。儿子不管,全靠女儿赡养。老人过世后,财产归儿子,女儿没份。
(3)老人有儿有女,均已成家。女儿不管,全靠儿子赡养。老人过世后,财产归儿子,女儿没份。
从理性上,大家认为在哪种情况下的财产分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第一个例子,儿女均对老人尽到了赡养义务。那么,这份义务的付出,要不要与权利对等起来?
第二个例子,只有女儿对老人尽到了赡养义务,权利却被儿子占了,公平么?
第三个例子,女儿什么都不管,如果还想着回来分财产,公平么?
其实,这三个例子,就是现实中最常见的三种情况,说明了一个共同问题:
没有尽到义务的,想着分老人财产,就是争,不论儿女。
都尽到义务了,想着分老人财产,合情、合理又公平,不论儿女。
为什么提及“特别是农村”?
——传统。
传儿不传女、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类似这种思想,在当今社会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农村——所以,女儿外嫁,还惦记着娘家的财产,就是争。
为什么?因为这是“传统”。所以,但凡涉及到这个话题,一定至少有两种声音:
你有什么理由打破传统?这是几千年形成的东西,你说破就破了?
传统,早就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了,还什么“重男轻女”?男女平等。
与其争论这个问题,我们不妨换个角度来思考。谈问题要学会找根儿,不要只盯着表面——财产分配,分的不是“财产”,而是“人性”——这是这个话题的本质。
如果老人仅凭传统重男轻女、而丝毫不顾及儿女们尽到的赡养义务,反映的就是老人自私的本性:想着把家拆散——结果骗不了人。不信的话,可以试试这种行为造成的结果,现实中此类事情比比皆是。
如果儿女不对老人尽什么赡养义务,还想着分老人的财产,反映的就是子女自私的本性:没干什么,还想把好处都落在自己手里,不是自私是什么?不是想着拆散后代之间的亲情关系是什么?——结果,依然骗不了人。
如果因为这种“自私”的本性造成了家庭崩裂的后果,是因为别人来“争”造成的么?我想,是非的判断,已经很清楚了。
所以,与其探讨争与不争的问题,不如把思想聚焦于一点之上:如何公平的处理家庭内部关系。请记住:家庭,是人构成的。人的本性,是追求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