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二手房买卖,先过户再贷款怎么规避风险?

发布时间:2023-08-19 14:33:27 来源:网络投稿

二手房交易要比新房复杂的多,风险也大很多,尤其是买方以按揭方式购房的情况下。由于买方申请银行贷款时需要以交易的房产做抵押,因此,必须先把房产过户到买方名下,然后买方才能去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这样一来,卖方的风险无疑是加大了,这等于是在没有收到买方全额房款的情况下,就把房子先过户给了买方,而使自己由掌握主动权的一方变成了被动的一方。大部分卖方自然会忐忑不安,担心房产过户后收不到尾款,从而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事实上,也的确存在这样的风险。
二手房交易先过户,卖方存在哪些风险?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是以登记发生效力,房产过户了,也就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卖方不再是产权人,而买方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对于卖方而言就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房产过户后,买方申请银行贷款被拒,又不愿意配合将房产重新过户到卖方名下。
2、房产过户后,买方拿到产权证根本不去申请银行贷款,无限期拖延,也不退还房产。这类情况一般发生在通过房产中介交易案例中,由于房产中介过失,将房产证直接交给了买方。
3、房产过户后,买方未能申请到贷款,同意将房产重新过户到卖方名下,但要求卖方先退定金和首付款,双方由于意见分歧,导致卖方迟迟不能拿回房屋产权,影响再次出售。
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事情就会变得复杂。卖方失去了房屋所有权,却没有收到尾款,而想要重新拿回房屋产权,又必须得到买方的配合。即使买方人品好,双方也可能在是否退定金、先退首付还是先过户等方面意见不一致,出现扯皮、拖延现象。如果不幸遇上个素质低、品行差的买主,可能就得通过诉讼来解决了,那将是一个漫长的维权过程。因此,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十分重要。
如何规避房产过户后买方不能贷款的风险?
买卖二手房无非是两种渠道,一是买卖双方直接交易,二是通过房产中介。一般的购房者由于缺乏经验,可能会比较依赖房产中介,将所有事项全权委托给房产中介。其实,很多情况下,恰恰是不负责任的房产中介的不负责任行为导致了这类悲剧。事实上,无论是双方自行交易,还是通过房产中介交易,只要用心一些,还是可以规避这些风险的。
在按揭二手房交易的房产过户过程中,作为卖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提高首付款比例,降低尾款风险。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务必在合同中列明,如果出现买方无法获取贷款时如何善后的条款。善后条款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合同是否变更付款方式后继续履行?
(2)如果合同终止履行,定金、首付款如何退还?
(3)是先退款,还是先把房产重新过户到卖方名下?
(4)买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5)买方如果不履行善后条款应承担哪些责任?
3、房产过户前,卖方必须与买方一起到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确认买方是否已获得银行方面的同意贷款预审意见。这一点不要单方面相信买方的说辞,也不能相信房产中介的甜言蜜语。要拍照留存相关证据。
4、在确认银行的预审意见后,双方到交易中心办理网签交易,卖方要控制受理单。接到领证通知后,双方一同前往,新产权证要由卖方掌控,双方共同前往贷款银行办理买方的按揭手续,房产证直接交给银行经办人员,卖方提供收款账户。拍照留存所有证据。
这个环节是关键,新房产证绝对不能直接给买方,也不要为了省事直接给中介。卖方务必要全程参与这一过程。不要太相信房产中介,他们往往接单时信誓旦旦,出了问题就会竭尽全力推诿责任。
5、参与办理按揭手续时,要留下银行经办人员的电话,以便随时掌握贷款办理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善后。
只要注意以上几点,就可以将此类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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