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9 14:33:27 来源:网络投稿
从产权角度来说,房屋登记在父亲名下,就属于父亲的财产,父亲有权独自处置该房产,不需要征求子女的意见。因此,父亲将房产转售给小女儿的交易是合法有效的,并不需要征得其他子女的同意,无论交易金额是多少,或者是无偿赠与给小女儿都是合法有效的。
但实际情况可能有点复杂,关键在于这套房产是否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这个问题没有提及母亲,故假设母亲先于父亲去世。那么就存在以下几种可能:
1、如果该套房产为父亲的个人财产,那么,父亲将房产转售给小女儿,其他子女就无权提出异议。
2、如果这套房产虽然登记在父亲名下,但实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其房产份额子女就有法定继承权。然而,由于在父亲去世前转让房产时,房产证仍然只有父亲一个人名字,就说明子女在母亲去世后并未分割遗产。在这种情况下,父亲未经其他法定继承人同意而转售房产给小女儿,就属于无效行为。其他子女可以就属于母亲的那部分遗产份额提出异议,但需要提交房产属于父母共同财产的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其他子女就此提出诉讼的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父亲转让房产时两年内提出。如果超过两年,或者母亲去世时间超过20年,就无法再提起诉讼。
3、如果房产转让给小女是父母生前共同商量决定的,那么,其他子女也就不再拥有房产的继承权,父亲在生前转售房产给小女,无可厚非,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