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健在姐姐将房产证在我不知情下改成她的名字我有继承权吗?

发布时间:2023-08-19 14:33:27 来源:网络投稿
由问题推测,原房产证登记的应是父母的名字。那么,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姐姐能把父母的房产证改成自己的名字,显然是经过父母同意的,并且是在父母的配合下才能完成过户手续,只是没有告诉你。
房产既然是父母的名字,他们当然就有处置权,而且没有必要征求你的意见,也没有告知你的义务。父母同意将房产更名为姐姐,就意味着他们有意将房产赠与给了姐姐,无论是通过赠予方式,还是卖卖方式过的户,都属于合法的财产所有权转移。房产变更为姐姐名字后,就属于姐姐的个人财产。
至于你是否有继承权,主要是看你姐姐的态度。依照现行《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你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你才有继承权。或者姐姐留有遗嘱,指定房产由你继承,你才有继承权。正常情况下,你无法再由父母那里继承该房产,除非父母重新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发生这种事情,你应当理性对待,多做自我反省。可能是你平时对父母不好,伤了父母的心,所以不受待见。也可能是父母对自己的财产分配另有打算,把房子先给了姐姐,其它财产方面将来会多考虑你。或者,也可能你生活条件比较优越,不缺房子、不缺钱,而姐姐生活比较困难,或者大龄单身,或者身体不方便,父母有意照顾她。事实上,绝大多数父母是能够平等对待自己的子女的,当然少数重男轻女的除外。不过,房子给了你姐,肯定不是这方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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