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3号文出台以来,中央就在不断发布政策以完善相关制度,当前制度建设已相对完善,监管部门开始把重心放至政策落实上。17年年初,财政部开始对地方违法违规担保问题进行问责,12月22日再次公布严肃处理江苏省、贵州省部分市县违法违规担保举债的公告,23日审计署又发布《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加大整顿地方债务的力度,市场对城投债的关注度也随之提高。在此背景下,我们将通过梳理17年以来城投债的相关政策,厘清管理当局的政策取向,并通过拆分城投公司的筹资渠道,对18年城投平台的再融资压力进行分析,帮助投资者判断城投债的利差走向。
2017年城投监管依旧坚持堵疏结合原则
2017年城投债的监管政策,依旧延续43号文精神,在此总框架下,不断充实丰富“堵偏门、开正门”的内涵,继续强调政企分离,防范债务风险,鼓励地方政府通过正门合法融资,但也要求正门融资需时刻保持在正途,严厉打击变相违法违规担保举债行为。
5月28日财政部又针对近期兴起的违法违规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87号),要求严格按照服务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要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