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已经初步完成,新办法有望在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办法》将进行多个方面修改,从修改思路来看,体现出协会更加全面整顿思路,尤其强调了对私募行业的强化规范和治理。
从澎湃新闻记者看到的会员名录来看,截至10月14日,基金业协会的会员总数已经达到1810家。其中,179家是公募基金及专户子公司,122家是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而私募机构会员数量达到1321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商业银行、期货公司及境外机构等。
从数量上看,私募基金会员已经远远超过公募基金。这与基金行业的生态环境也相符。
据基金业协会官网公布,截至2016年10月底,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达到17271家,已备案私募基金有42263只,认缴规模9.13万亿元。首次超过公募基金所管理的资产规模。
有接近基金业协会的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透露,《会员管理办法》的修订的主要原因,正是这些行业的全新格局,需要更加明晰、全面的管理。
据澎湃新闻记者了解,主要的变化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基金业协会将落实法律法规授权,保障协会依法履职,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协会自律规则的行为,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进一步完善会员分类标准,实施差异化和动态化管理。未加入协会成为会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享有会员权利。
目前,基金业协会的会员分为四种,分别为普通会员、联席会员、观察会员、特别会员。对于不同的会员,会员年费的收取标准也不同。
据悉,证券投资类私募的年费按上年度管理业务收入的千分之二缴纳,最低为2万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上海一家私募机构主管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自己拥有两家私募,分别是协会的观察会员和特别会员。
他说:“特别会员可以直接挂基金管理人才,只要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就可以挂靠,观察会员就不行。会员分级都是协会决定的,是有审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