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征求意见稿 白话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由基金管理人管理,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大叔解读:非公开募集方式+合格投资人。这里的合格投资人是指满足私募基金购买门槛的投资人。一般来讲,个人资产300万以上,风险承受力较高的个人。并且符合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规范了私募基金的类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二级市场。说白就是炒股的)股权投资基金(包含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一级市场、一级半市场或者是投资于初创型企业的基金。

PS:怎么没提其他类投资基金?其他类一般是指:红酒艺术品投资、债项投资等其他非标准化投资。大叔大胆揣测一下,其他类私募基金可能会被取消。因为其他类基金投资涵盖范围太大,资产端不稳定,大部分其他类投资的投资项目是房地产。这样其他类基金就沦为“影子银行”。

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资金募集、投资运作和信息提供适用本条例。

大叔解读:适用于本条例的不仅仅是私募基金管理人,还有托管人。一般来讲,托管人是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其发行、管理的私募基金指定的托管机构。这些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

资金募集、投资运作和信息提供方具体是指:在募集过程中委托第三方募集的代销机构。代销机构一般具有“三方理财销售”牌照。投资运作一般是指:投资顾问(公司或个人)。信息提供一般是指三方的信息披露网站,三方的信息展示网站等。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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