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系统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涨跌幅的新规对新三板市场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3-08-19 10:01:12 来源:网络投稿

3月25日,股转系统官网发布《关于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通知》,:“自3月27日起,股转系统将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申报价格高于前收盘价200%或低于前收盘价50%的申报无效;无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于这个新规,笔者第一反应就是:这是股转系统新任领导对新三板市场烧得第一把火,第一把火烧向了协议转让,且是诟病已久的协议转让价格的种种乱象:乌龙指、一分钱交易、涨幅成千上万倍、跌幅80-90%等等。这些乱象天天充斥各大自媒体甚至主流媒体,分散了大家的注意力,浪费了大家的时间,而这些东西是没有任何营养和价值的。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交易价格的相对公允,而不是吸引眼球、误导不明真相的市场参与者。

一、有利于消除乌龙指和一分钱交易等协议转让价格乱象

短期来看,大量一分钱股票将回归到正常价格,带来新三板成分指数的非理性上涨。长期来看,新规将有利于消除乌龙指和一分钱交易等价格乱象,防范异常价格申报和投资者误操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新三板市场的良好形象。新三板市场作为一个公开的交易市场,一度被层出不穷的乌龙指事件造成不少的被动和莫名的压力。

二、有利于协议转让价格的相对公允

新规有利于协议转让股票形成相对公允的价格,有利于大宗交易价格的确定,推动新三板大宗交易制度的进一步落地;吸引公募机构等机构投资者关注协议转让的股票;有利于防止新三板产品的净值暴涨暴跌,以致给不明真相的新三板基金的持有人造成困惑和误导。

当然,有市场参与人士认为,这个新规不利于老板低价转让给员工以实施股权激励,笔者认为股权激励的最高境界是给予员工以较公允的价格成为公司股东的机会,而不是一味地以大幅偏离市场公允价格的低价来吸引和留住员工。此外,员工参与公司的定增并不受新规的限制。也有市场参与人士对新规表示担心,认为这个新规将便于协议转让企业大股东推高公司股票,将股票高价质押给银行或者出售给其他不明真相的投资者,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实际上,银行对协议转让股票的质押一直很慎重,一般倾向于按净资产为基础进行质押,所以该市场参与人士的担心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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