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平台的备案,终于要拉开大幕了,2018年6月前要全部完成。
据记者报道,近日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P2P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对下一步的整改验收阶段做出了具体、详细的部署,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并对债权转让、风险备付金、资金存管等关键性问题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这是跌入谷底的网贷行业,算是一个大利好!
当前,各地观望气氛浓厚,备案工作进展不快。
从制度层面看,全国仅有厦门、广东、上海、深圳、北京、福建等六个省市陆续下发了P2P网贷备案登记相关办法,而且其中像上海、深圳的备案办法,还是停留在征求意见稿阶段,正式稿并没有发布。由此,就会产生两个问题:
1、对于没有出台备案办法的地区,属地内的平台对于如何满足备案要求,缺乏明确的操作依据;
2、对于停留在备案征求意见稿的地区,属地内的平台也会存纠结。例如关于银行存管属地化的提法,对深圳或者上海那些已经上线了如徽商银行存管的平台,到底是换银行还是照旧,等正式稿出来再说?
从核查和整改进度看,虽然各地都已陆续开展P2P平台的核查工作,尤其对规模较大机构,都在进行现场检查和落实整改。但对中小平台,例如10亿待收规模以下的,则还没有完全覆盖。据笔者了解,有些中小平台,直到今天,也没有收到任何现场检查的通知,有的则刚刚开始在准备。
在具体到最后一步的备案公示和备案上,那更是观望气氛浓厚。对于某些地区来说,相关的检查和整改早已进入到后期,但很多地方并不愿意在最后的备案环节走的太靠前。谁先进行备案公示,就相当于要接受全国人民的检视,稍有纰漏,地方监管当局会承受不小压力。
因此,57号文的出台,并设定最后期限,是有利于各地全面加快推进备案工作的。
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行业,急需以备案之机,洗刷自己的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