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银行客户经理在对客户进行面签时,为了让客户少跑两趟,就要求客户签订多份空白的借款合同。实际上这样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客户经理不怕写错,写错一份,还有一份,只要交到银行放款部门的合同是最正确的那一版即可。
最终有可能只有一份合同是正确的,剩余的都有涂改。客户经理也不想把有涂改的给客户,所以就没有联系客户。
另外,客户本身也只关心自己的贷款是否发放,并不怎么关心手中的借款合同。
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着急,只要告诉银行自己想要拿回借款合同,银行都会将借款合同给客户的。
很多人说借款合同没什么特别的用处,确实,用处不大,但我依然建议借款人把借款合同留住,而且一定要留好。
一、抵税时需要
国家税务改革以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抵扣个税额度。对于首套房贷款利息,个人可享受每个月1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抵扣额度。相当于个税起征点向上增加了1000元。
如何证明你有这个贷款呢?你在个税app上如何申报呢?大前提就是你有房贷合同,因为在办理过程中是需要填入借款合同编号等一系列信息的。这些信息都记载在房贷合同当中。
借款合同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用到,这是它目前最实惠的用途。
二、记载相关细则
网上经常有人问要不要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有没有违约金之类的问题。如果你有房贷合同,压根都不需要问,直接查看合同就可以知道答案。因为关于提前还款的约定在借款合同中是有专门的章节来进行约定的。
除了提前还款细则,还有利率的变动方式,贷款违约应该承担的责任等等都在借款合同中有详细约定。将借款合同留在手中,至少可以在有相关疑问时,找到最权威的答案。
三、不可知的作用
房贷的期限一般都是十年以上,很多人选择的都是二三十年。在这样漫长的时间里,没有人能够确保在还款的过程中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更没有人能够确定国家的政策不会用到借款合同。
如果等到未来需要时再让银行打印借款合同,那是不现实的事情。一来,客户经理转岗离职了,没人愿意做这件事儿。二来,你根本无法证明是银行没有给借款合同还是自己没有留好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记载借贷双方权利义务的详细说明书,有客户签字和银行印章。留好它能够应对未来不可知的政策,比如像个税抵扣。
总结:
银行可能会因为工作失误等原因,忘记或刻意不给客户借款合同,但是只要客户向银行提出,银行都会给客户借款合同。事实上,我也建议每一位有房贷的朋友都要保存好自己的借款合同,它的用处有很多,未来还可能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