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社保政策,灵活就业人员法定退休年龄女的是55周岁、男的是60周岁。至于灵活就业人员提前退休,目前来说,除了曾经在国企从事特殊工种以外,只有病退一种方式了。
但灵活就业人员病退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
一、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
二、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
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从第一条来看,可以说,如果符合第二、三条,最多可以提前10年时间办理病退的;
第二条中的视同缴费年限,可能有的人有疑问了。实际灵活就业人员中如果有当兵或知青下放经历的,当兵或知青下放时间是可以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
第三条是病退的关键,也是最有难度达到的。首先你要因病不能正常劳动或非因工致残,其次病残的程度要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才行。所以,病退的难度可以说是非常大的。
那么,什么样的疾病和状况才有可能被界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呢?
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有关标准,所谓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归纳疾病类鉴定标准,大体来说,如果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存在严重肢体瘫或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完全性失语(哑巴)、长期重度呼吸困难、严重的心脏病、严重贫血、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无效或术后复发、两眼失明或几乎失明、精神病和痴呆等状况,则大概率属于完全丧失能力情况。
如果出现以上状况经本人申请和当地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的话,同时又符合病退的其它两个条件的时候,就可以办理病退了。
当然,如果灵活就业人员非因工致残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1至4级的,也是可以病退的,考虑篇幅就不再具体解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