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子交社保七年了现在患癌,还有必有继续交钱吗?当然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案例,如果癌症经过一系列治疗有好转的迹象,也开始在单位继续上办了,作为用人单位还是要继续为其缴纳的社保的;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是可以停缴的,但是医疗保险最好不要停缴。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个人观点:
一个人的一生可能会遭遇到各种不测,有的可能会被的击垮,有的可能会凭借自己坚强的意志挺过去。癌症虽然可怕,但癌症只要还不属于晚期,还没有扩散,治愈的希望还是比较大的。而且作为癌症患者,只要还在医疗期一般用人单位都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用人单位还要为其继续缴纳社保。
以前我们单位每年都有几个癌症患者,但到现在都还继续在单位上班,化疗一个周期能够上班,同样可以继续上班,上班有几个好处。一是对于生活的保障待遇不会变,有了工资收入,自己困难就会减少;二是每天和同事在一起,专注于自己的工作,可能会忘记疾病的存在,对于配合治疗更有希望;三是医疗有保障。癌症患者除了住院期间可以享受住院报销的待遇以外,平时的门诊费用还可以通过办理特殊疾病门诊的方式,解决平时用药和短期的医疗费用等问题。
如果你小姑子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个人缴纳的社保的,由于患了癌症是属于重大疾病,需要花费大量的治疗费用,所以这期间的养老保险可以去办理停缴手续,办理了养老保险的停缴手续以后,医疗保险是可以继续缴纳的。患了癌症,医药费的开支是非常巨大的,但社会医疗保险的最大好处是,即使明知道你患有重大疾病也是可以继续参保的,这和商业保险完全不一样。
只要职工医疗保险继续参保,你小姑子的基本医疗费用就会有保障,如果在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中包含了重大疾病险的,除了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以外,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上的部分,还可以启动第二次报销,通过第二次报销以后,全家的医疗负担就会极大地减轻,当然第一次报销和第二次报销还有一个最高报销限额的问题。如果当年超过了最高的报销限额,可能就只能依靠自费来解决了。
最惨的情况,因为你小姑子社保已经交了7年了,如果通过多方救治,病情恶化,或是抢救无效去世了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所交7年的个人账户资金还可以由家属继承,同时还会享受因病死亡的相关待遇。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还是充分希望你小姑子能够通过治疗,更快地恢复健康,投入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当中。
综上所述,你小姑子身患癌症,如果属于单位职工的,只要继续在单位上班,医疗期内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社保需要继续缴纳,这对医疗保障是有帮助的;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以停缴,但是医疗保险还是要继续缴纳为好,才可以保障小姑子后续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