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五家银行重组为山西银行,存款保险赔付最高250万元吗?

发布时间:2023-08-19 14:33:27 来源:网络投稿

山西银行是在原来的大同、长治、晋城、晋中、阳泉五家地市城商行基础上合并而成的地方性商业银行。按重组形式来看,属于吸收合并。

那么,五家银行重组成一家,存款保险赔付最高额度为多少呢?

新机构开业前的存款,理论最高赔付额为250万元。

类似于山西银行这样采取重组方式成立的商业银行在之前已经有很多先例,比如邻近省份的西安银行、长安银行、秦农农商银行等等。

山西银行成立之后,原来的被合并地市城商行将被注销,所有债权债务全部由新成立的机构承接。

在存款保险赔偿方面,如果每位客户在原来的五家城商行都有五十万元存款,将得到全额赔付。

原因是之前各个银行都是独立法人,对吸收的每一笔存款单独缴纳存款保险费,存款保险基金必须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对各个机构的存款承担保险责任。

用白话说就是收了钱就得办事。而不能以银行合并为由,收五次钱办一次事,机构机构都是精于算账的,银行作为出钱的一方,也不会吃这个闷亏。

新机构开业后的存款,单户赔付额上限为50万元。

商业银行根据自身存款规模,按年向存款保险基金缴纳存款保险费,所以只要山西银行开业,原来各被合并方的存款保障到期后自然就无法续作。

新成立机构只对自己名下的存款缴纳一份存款保险,所以单户存款人在遇到银行破产的极端情况时,只能享受不超过50万元的本息赔付。

总之,山西银行成立之后,在存款保险方面,会采取“新老划断”的方式区别对待。原来各家都有存款的储户,将合并计算为新机构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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