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平时说的失业是个很宽泛的词汇,只要是职工从单位离职了就属于失业了。但是失业保险中的失业是有特定含义的,专指非本人意愿的中断就业,也就是说辞职不属于失业保险中的失业范围。
所以一部分人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所以领不到失业金。再一个,有一些符合条件的人不知道如何办理失业或者疏于办理,也没领到失业金。
现在一起看看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才可以,缺一不可:
1、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的中断就业;
3、办理了失业登记,有求职意向。
这里重点说一下“非本人意愿的中断就业”,前面说了,只要不是自己主动辞职,都符合,比如被单位开除、单位倒闭、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等等。而且,即便是主动辞职,如果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辞职的话,也是“非本人意愿的中断就业”。
其实归纳起来就两点,只要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可以去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
这个失业金是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的,不是单位发放的,单位需要配合职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一般就是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各种表格给盖上章就可以了。如果单位不配合,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职工不能享受失业金待遇,该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再说一下失业补助金,这是个新事物,仅存在于2020年。
2020年因疫情原因,很多人失业,国家推出了失业补助金。 领取条件很简单,只要交过失业保险就可以,不管什么原因离职的,不管交了多久,都可以领取(和失业金只能选一个)。不过各省对失业保险缴费区间有不同规定,有的是规定必须在2020年交过失业保险,有的规定2019年以后交过就可以,还有的规定只要交过就行。这个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人社局。
失业补助金最多可以领6个月,其标准也是按照缴费年限区分的,但是低于失业金。灵活就业人员不能领,因为灵活就业人员只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当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