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9 14:33:27 来源:网络投稿
首先要说的是:农民这个群体无论是从法律、法规、政策角度看,还是从社会现实的角度看,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退休问题,当然也没有所谓的领取退休金的可能,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从目前的政策上讲,能够办理退休手续、并正常领取退休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就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即:机关、事业单位、各种类型企业的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这是实实在在的法律问题。农民永远与“退休”、“退休金”这两个词不搭界,这是肯定的。
其次,在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问题上,无论社会大众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其实都毫无意义,都只是在一本正经地打一打嘴仗而己,一点儿用都没有,只有国家才有最终的决定权。国家在这个问题的权衡上,自然会考虑到两个关键因素: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农民生活状况的现实需要。一方面,现实需求是无限的,当然是越多越好,越高越好,根本不会有任何人嫌钱多了烧手,这是肯定的;另一方面,在任何时候,国家财政收入总是有限的,没有可能满足所有人的需求,这也是肯定的。钱最终从哪儿来,才是问题的真正关键。因此,国家也只能在财政的可承受能力和现实需求两个方面尽可能保持平衡。即便是要提高农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标准,也要从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着手,只能是一个逐步的、缓慢的过程。要大幅度地提高标准,或者仅仅只依靠国家单方面提高基础养老金,还要保证老年农民的生活质量,是永远没有可能性的。千万别忘了:截止2019年年底,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总人数是1.6亿人,这其中的很多人因年龄原因没有缴过费;有条件缴费的,还是有很多人没有缴费,当然只能领取基础养老金了。缴费参保的人不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总体平均水平很低,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同时,按照现行政策,农村的农民和城市的无业居民,同属于城乡居民这一法律范畴,这两个社会群体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待遇是完全一致的。如果只强调农民,而完全忘记了还有城市无业居民这一大群体,其说法是既违法,又非常偏颇,还私心过重,当然是完全错误的。都是我国公民,手心、手背都是肉,难道农民就应该先天性地享有法律特权吗?坦率地说:根本就没有那回事。
最后,我国所有公民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特权。就缴费参保来说,实际上只有三种情况:
1、有工作单位的城镇职工,当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是强制保险,所有参加养老保险的事务都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在个人缴费8%并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同时,用人单位负担的16%全部计入统筹账户。举个例子:每月应发工资5000元,按实际工资做为缴费基数的话,每月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费是400元,当然还有四种社会保险费。对每一个人来说,工资越高缴费也越高,一直缴到退休。很多人工龄长达三、四十年,也就是说:城镇职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经济成本是非常高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了这个基本前提。有的人说:体制内工作人员中有人从来没有缴过费,却能领取不菲的养老金,这确实是事实,但却是合理、合情、合法的事情。请有兴趣的朋友弄清楚什么叫视同缴费年限,真相就隐藏在这个政策中。
2、包括农民在内的城乡居民,绝大多数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是非强制保险,参保、不参保由个人选择;具体的缴费档也由个人决定。其养老保险待遇,由两部分构成:1)国家免费提供的基础养老金,人人有份,一视同仁。2)个人账户养老金,则完全与个人缴费金额直接挂钩,体现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如果从来没有缴过费,个人账户养老金当然为零。到60周岁时,按政策也只能领取当地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国家政策是既清楚又明确的,完全是一家愿打,一家愿挨,待遇低只是个人决定不参保的自然结果,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如果个人一分钱不缴,还要求标准比较高,能做到衣食无忧,那显然超过了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
另外,经济收入比较好、也愿意自愿参保的农民,还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
3、介于这两类参保人之间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决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所有的参保费用都要由个人承担,缴费的基数是以当地的社平工资为基本依据的,参保的经济负担非常高,年缴费金额一般在7000元-14,000元之间。因绝大多数人缴费年限也不长,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标准并不高。就我所知,这一类群体的来源是:曾经工作的下岗职工,离职、辞职、退职的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还有来自城乡居民这一类别、但经济收入较高的自由职业者。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而言,是个人经济负担最重的参保方式。为了老年生活有一个基本的来源,大多数人只是在苦挣苦熬,艰难度日,有些下岗职工的窘困生活状况,确实令人唏嘘不己。
总之一句话:无论哪一种参保人,参保缴费是最基本的前提条件,领取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只是个人缴费情况的最终结果。没有缴费参保这个前提,却要领取可观的养老保险待遇这个结果,既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国家财力也承受不了,还完全没有道理可讲,凭什么呀?简单地说:没有投入,肯定就没有收获,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确实有那么一些人,从来就没有缴过一分钱,领取了基础养老金,又理直气壮地嫌太少,一张口就大谈贡献,大表功劳,大造舆论,甚至还妄图以此为由道德绑架国家和社会。其实细细地想一下,这些人以及妄图推卸法定赡养责任的不肖子孙,还真是挺滑稽的,你以为你是谁呀?要白吃白喝,还有理了?可以肯定地说:绝对毫无作用。
从宏观的社会角度讲,什么都不做,自己的养老问题也漠不关心,还要求国家保证其舒舒服服地有吃有喝。这样的社会个人的努力还有什么必要呢,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真这么做了,就是全民吃大锅饭,肯定是死路一条,绝对是集体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