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积金住房贷款条件和流程介绍(佛山)

发布时间:2023-08-19 10:01:12 来源:网络投稿

贷款条件

申请贷款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按规定依时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满1年以上的。

符合我市《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执行佛山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商品化改革试行方案作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府〔1998〕122号)规定的引进人才以及军转干部,只要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户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立即申请贷款,不受缴存1年期的限制。

(二)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资金不足的。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契约。

(五)能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六)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申请贷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户口簿,如户口簿未能清楚反映申请人的婚姻情况或配偶情况的,需补充申请人结婚证。

(二)申请购房贷款的,提供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三)申请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贷款的,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或有同样效力的文件、批文,工程预算表等资料。

(四)已缴交首期款的凭据。

(五)如共同购房人中存在夫妇以外第三人的(以购房合同为准),需提供有第三人签名认可的借款抵押合同书(如组合贷款合同中包括了抵押物处理的,可用该合同替代)或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抵押证明书;如购房共有人年龄未达法律规定、需由监护人代为签名的,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的公证书复印件。

(六)特殊原因需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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