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是不可能一次性补交(缴)医疗保险阳。
依照国家规定,下岗职工有两种情形:即执证下岗职工和非执证下岗职工。前者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使职工下岗失业,国家给予优惠政策,为其办理《失业就业优惠证》并享受国家102项优惠政策,在领取两年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中心代缴,不存在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事宜;
后者是非持证下岗人员。即因为个人原因(如违反劳动纪律等)被用人单位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的。这些人虽然是少数,但不能享受下岗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只有达到法定条件时,可以有条件地申请"4050下岗失业人员"的部分优惠政策。即缴费十年以上,可以申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当年全额缴纳,政府再凭税务缴费大票报销60.7%,也不存在让其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问题。
因此,让下岗职工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的问题不存在,谈不上划算与不划算。
但是,楼主的题意应该是下岗职工退休时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划算吗?这个问题应该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主要是针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足了15年以上办理了养老保险退休,领取了养老金,而医疗保险还没有达到法定缴费年限的人。
对于这些人的医疗保险欠费年限,有的地区允许一次性补缴,并给予适当优惠。有的地区允许逐年续缴至法定年限。具体由退休人员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主要是腰包里的银子情况决定。有钱,一次性补缴了,省事;如钱不充裕,可以选择逐年缴费至法定年限;如再不济,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也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