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过度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什么是过渡养老金?这是一个大家都普遍关心的问题,但是对于1992年或是1996年以后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没有必要去关注。因为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只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才能享受到,这部分人员应该属于少数。

第一,大部分人退休人员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作为一个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人,不管是在岗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其养老金的组成都只有两个部分,即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主要和退休前一年退休地当地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和自己的平均缴费指数化工资、缴费年限挂钩,支付来源主要是由社保统筹基金来支付,基础养老金按照通常的标准,一般占总体养老金比例相对高一些;个人账户养老金,主要是根据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金额,按照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时是按照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来除以相对应的领取月数,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越高,退休年龄越晚,个人账户养老金就会越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来源主要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对应的领取月数领完后仍然健在的,由统筹基金来继续支付,一直支付到退休人员死亡为止。

第二,过渡性养老金是对个人账户偏低的补偿措施。

过渡性养老金,从字面上就是过渡性的。即从老制度到新制度衔接过程中,对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办理退休的人员,由于这部分在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政策没有让他们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他们也需要缴纳养老保险,但是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比较短,有的只有几年,有的是有十来年。他们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以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在养老保险实施后的缴费年限为实际缴费年限。由于他们同时具有视同缴费年限,也有实际缴费年限。但是他们缴费时间短,个人账户建立的时间不长,个人账户资金比较少,如果计算养老金时,全部按照实际缴费年限来只计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那他们以前参加工作的工的贡献就没有在退休时得到体现和承认,这对这部分人员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在养老金计算时除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还要增发过渡性养老金,作为对个账户养老金偏低的补偿。

第三,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和计算方法。

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包括两个部分人的人员。第一类为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1996年后办理退休的人员。这部分人包括社保缴费之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离职后到企业工作,或是辞职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即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第二类为2014年10月1日之情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是我们所说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对于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各地大方向是统一的,但是具体计算方式还是有差别。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计算方式为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乘以视同缴费年限乘以缴费指数。比如退休前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视同缴费年限为5年,缴费指数为1.4,那么每月领取过渡性养老金为420元。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计算并不是完全按照这个方式计算,每个省的方案都不一样,而且采取保低限高的办法,对于高出的部分,按照十年过渡期按照一定的比例逐年发放到位的方式。

综上所述,过渡养老金其实就是对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因为个人账户资金偏少,在新老制度交替的过程中,对个人养老金的一种补救措施,确保这部分的人养老金水平,不会低于按照老制度办理退休的养老金水平而采取的一种过渡办法,由于属于过渡性质的,所以叫过渡养老金。随着老制度参保人的逐步退休,过渡性养老金也将最终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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