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扣了养老保险没交,劳动仲裁可要回单位和个人的那部分钱吗?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这是不可以的。很多人可能很吃惊,明明是我自己的钱,单位没有交社保,难道不能要回来吗?确实不可以。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职工承担个人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承担单位缴费基数的16%。注意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总和,不一定等于单位缴费基数。有的地方单位缴费基数,是按照企业的工资总额确定的。

也就是说,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也是职工本人应尽的义务。社会保险法赋予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社保个人部分的权力。因此,为职工缴纳社保就转变成了企业的义务。

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这就是企业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而用人单位扣缴的职工个人部分社会保险费,属于单位正常履行权力,合法合规。所以,职工是要不回来的。

但是,职工可以通过劳动维权,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这可能是职工唯一能做的了。

最后,由于职工没有按时缴纳社保不是职工的责任,这种情况下需要承担的晚缴社会保险费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转移至劳动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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