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看了之后可能会觉得,全国事业单位补交社保,怎么可能会出现利息呢?
这里面确实存在着一个细节性的争议。
依据我们《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时交纳社会保险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纳滞纳金。滞纳金的标准是每日万分之五,一般不得随意减免。
可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会缴纳滞纳金吗?
因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交纳社保的所有费用都是来自于财政拨款,财政不拨钱,大家也没有钱交。所以,最主要的还是政府统一行为,这一般够得上滞纳金减免的情形,所以几乎没有缴纳滞纳金的。
而社会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对于社会欠费的用人单位,当地的社保征缴部门甚至是税务部门,一般都会先征缴本金,然后再征缴滞纳金。用人单位滞纳金缴纳,实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申请方式缓交甚至免交。
包括前些日子,江苏常州一企业被税务部门强制要求缴纳十年的社会保险费,里边也仅仅提到了本金。而且该用人单位,属于被劳动者维权的单位,并不是被税务部门主动稽核要求补交的。虽然很多人都同情这个单位,但是这个用人单位你应该尽的社会义务必须要尽的,否则就会影响工人们的退休待遇,维护工人们的待遇是第一位的,否则用人单位继续拖欠下去,只会越来越多。如果最后用人单位倒了,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难道有政府部门出吗?政府部门的钱也是其他个人和企业交纳的税费,这也是对其他个人和企业的不公平。所以,社会保险及时征缴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
产生的滞纳金必须有用人单位承担,这是有严格规定的。
除了滞纳金之外,实际上还有一部分利息。
这一部分利息实际上指的是个人账户记账利息。我们正常缴纳社保,社保总会生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而每一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都会计发个人账户记账利息,计发的利率都是有统一严格的规定,为了保证补交人员的退休待遇和公平性,在要求补交社会保险费的时候,一起缴纳利息。
个人账户的本金好说,因为原先就应该是个人应该承担的,所以,补交时个人承担没有问题。
由于利息都会存入养老个人账户,职工去世有职工的继承人继承。所以,被普遍认为是职工的个人财产,有职工本人承担。
在过去的时候,个人账户记账利息还是蛮低的,如果我们发到手的钱用于理财,基本能够覆盖掉利息。可是2016年以来,我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息是8.31%,2017年是7.12%,超越了多数人的理财利率,这部分补交的时候负担也是比较沉重。
其实,从因果角度讲,社会保险费不是职工自己不缴的,用人单位拥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应当承担没有交纳社保的相应的责任,包括滞纳金,也包括记账利息。尤其是一些用人单位,在发工资时早已经扣缴了个人账户缴纳费用,这种情况下,利息更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了。
所以,相应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