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职工在这次新冠病毒肺炎爆发后遇到了不能上班的问题。不能上班、老板不发工资算不算失业呢?是不是我们可以领失业金?情况并不是那么简单。
什么是失业?
一般来讲,我们认定的失业是在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内(16周岁至60周岁以前),有劳动能力,但是没有从事有收入报酬的工作,既认定为失业。
当然我们也可以反向划定范围,那就是除了就业职工以外的有劳动能力、在法定劳动年龄阶段以内的人员。相对于就业来讲,一般包括灵活就业和用人单位就业。
失业能领取失业金吗?
答案是:不能。我们的失业保险并不是全民征收型的,而是划定了参保的范围,因此待遇享受条件也仅限于《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这三项:
第一,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
第二,非本人意愿失业。
第三,有求职意愿。
非本人意愿失业,一般是被单位辞退,或者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
有求职意愿是指需要去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相应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仅会发放失业金,甚至也会推荐工作或者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一般是每缴费一年可以领取三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不可以连续超过24个月,一般需要缴费满10年以上。如果领取不完,可以累计计算,等在下次领失业金时累计领取。
所以,新冠病毒肺炎爆发后职工不能上班,不属于失业,不能领失业金。
职工有什么工资保障吗?
面对突发疫情,职工不上班有什么工资保障吗?那是当然了。
首先,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职工在被隔离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很多职工返城以后,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需要在家自主隔离14天。这一期间工资待遇是照发的。
第二,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的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之内(一般是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按照当地规定支付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是各省市按照当地规定明确的,一般是70%~100%的最低工资。
第三,用人单位安排带薪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每年给劳动者安排5~15天的带薪年休假。这一假期,用人单位当然是应当正常提供工资报酬的。
第四,患病。我们如果即使没有受到新冠肺炎的传染,患上了其他疾病,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国家法定的医疗期,给职工发放病假工资,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病假工资一般是70%的最低工资标准。医疗期根据在企业工龄的不同,一般是3~24个月。
所以,职工还是放心好了,即使我们因为新冠肺炎疫情不能上班,也是有相应的工资待遇发放的。如果用人单位不发,那么这就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部门申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