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保用药如果直接按比例扣除肯定不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按实际甲乙丙类核算。如果是按实际药类剔除的那达到20%也是有可能的,
医疗费用核赔原则:甲类全部报销,乙类药品按5%扣,乙类检查费按10%扣,乙类材料费国产按20%,进口按30%扣,丙类全部不能报销。
医疗发票清单上,每个项目都有甲乙丙的明确标识,可以先自己对照核算一下。
关于伤情处置手术内固定的后期方案
目前阶段是安装了内固定,后期是否要拆内固定呢?再尚未确定后期治疗方案的情况下,完全可以缓缓再索赔。
如果要拆除,那等到拆了之后,可以去咨询下鉴定所,评定下是否够的上伤残和误工护理营养期。
这个情况下可以索赔医药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假如够不上伤残,只有医药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这些自费的损失谁来出
保险公司的核赔依照合同条款所述,关于医保用药也有明确说明。在人伤事故中,因治疗需要会有用到丙类药,乙类药前面讲过也有不同比例的自负。所以整个案子核算下来,不可避免会有被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部分。
本次事故对方全责,那么案件的所有损失会需要由这个全责方来承担。
人伤事故处理之所以容易有纠纷,很大原因就是无责方让全责方全额承担,全责方说保险公司不赔的我也不赔。
个人建议是如果自费部分不多的,待伤者康复后,和全责方约个时间到保险公司调解一下,省时省力点,金额小相对容易沟通。
如果自费项目多,双方争议金额差额大,还不如走法院途径解决。相对费事些,但是索赔权益最大化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