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险,交通事故我全责,保险公司只赔对方85%的医药费对吗?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保险公司有关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

甲类全部报销,乙类药品按5%扣,乙类检查费按10%扣,乙类材料费国产按20%,进口按30%扣,丙类全部不能报销。

非医保如果直接按比例85折赔付肯定不对,但如果是按实际药类剔除的那需要15%也是有可能的。建议客户根据发票上所列的项目类型算下,或者要求保险公司告知核算明细。

不计免赔也有不赔的时候

在交强险中赔付只分有责无责,在有责的情况下,都是最高12.2万的保额。商业险中会有个事故责任免赔率,比如主责15%全责20%。买了不计免赔这个附加险后,可以对这些事故责任的免赔额予以赔偿。

在光有车损或者物损的情况下,不计免赔基本就是可以全赔。但是在涉及到人伤事故的时候,因为医疗项目的核算标准是分甲乙丙的,而在诊疗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丙类药。即便是用的可以报销的乙类,还是有不同比例的自付。这个在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

对事故全责方来说,只要无责方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因本次事故而产生的合理治疗费用,那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费用。保险公司报销后的差额,就需要自掏腰包。如果是通过法院途径的话,一般会把那些自费药通过交强险额度解决,这样对全责方来说是减损的。但我个人觉得如果自费差额不大的话,走诉讼实在劳心劳力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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