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养老保险已连续交14年7个月,已断交数年,应该怎么办?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这说明你自己对个人的社保问题一直处于漠视的状态,当然现在知道养老保险的重要性了,我觉得倒也还不是很晚,只要自己继续缴费,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了。
目前我国法定的退休条件主要是两条。一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即男性达到60周岁,女性职工达到50周岁,女性干部和女性灵活就业人员达到55周岁;二是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只要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你以前已经缴费14年7个月,离最低的缴费年限还差5个月,只要继续缴费5个月,你的累计缴费年限就可以达到15年,只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这也是符合社保法的相关要求的。
但是要继续缴费首先要知道自己的是在哪里参保的,社保关系在哪里。如果是在户籍地参保的,可直接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续交手续,毕竟你断缴的时间有点长,按照劳办法(1997)116号文件精神,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按照这个办法执行,也就是你现在缴纳的费用,先要作为填补以前欠缴的费用和利息,剩余的部分才能作为当期缴费。
如果参保地不属于户籍所在地,那么就需要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咨询,如果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在当地缴费已经超过10年以上,可以以个人身份继续在当地续交;如果你还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异地户籍人员是不能以个人身份在当地续交的,那只能将社保关系转入户籍地才能续交。如果要将社保关系转入户籍地,前提条件就必须要在当地先开设临时账户,待实际缴费以后才能转移,社保关系转移后就可以以个人身份续交。
综上所述,不管你属于哪种情况,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你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只有14年7个月,离最低缴费年限还差7个月,以前的缴费年限仍然可以累计计算,以前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仍然存在,通过续交后前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累计,个人账户资金也可以进行累积,只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仍然可以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