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网友叔叔转换一个思维:哪个子女给养老,千万家产就给谁。
财产,总归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人在世的时候,尤其是步入晚年,如何用好自己的每一分财产,非常重要。而核心需要把握住的一条就是——财产,必须要从满足自己目的的角度出发,来考虑如何使用和分配的问题。
千万家产留给子女,目的并不是“留”,而是要“留好”。这个“好”,有三条准则:
第一,让“自己过好”。
第二,让“对自己好的人受益”。
第三,让“对自己不好的人得不到利益”。
先做一个反面的假设:假设把家产给了子女。万一子女把钱造了怎么办?万一钱给出去了,孩子们却不养自己怎么办?万一……最终您会发现,出钱的人反而变成了被动的、担惊受怕,而得到财产的人却成了主动的、说一是一说二是二。这是正常的逻辑么?
所以,从个人角度,比较推荐的做法是:财产,用身后“留”、而不是生前分的方式,给到子女。跟孩子们说好:谁给我养老,家产给谁。不养的,一分钱得不到。
千万家产,对任何人来讲已经有足够诱惑力了。这种情况下,主动权是不是掌握在自己手里?
在具体留的方式上,如果按照法定继承,恐怕会比较麻烦——因为子女们都有法定继承权。比较好的方式是:用遗嘱——用附条件的遗嘱。
举个例子:假设有两个儿子。
在本人过世后,我的xx财产由大儿子、小儿子各自继承50%。
大儿子、小儿子需为我养老送终,均摊如下事项:xxx。
若任何一方未履行,其所继承的份额,改由另一继承人全部继承。若两人均未履行以上事项,以上财产,本人全部遗赠给xx。
这个例子表达三层意思:
个人财产,会留给两个儿子。
但是,两个儿子必须要在满足条件情况下,才能继承对应份额。
谁没做到,财产就全部给到另一方;如果都没做到,谁也得不到财产。财产改赠别人。
用类似这种表达方式,能够比较好的制约、鼓励孩子们赡养——少说有500来万家产呢,谁不想要?想得到,就得做出一些行动,否则一分钱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