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块钱,不是小数。
在题主有明确、客观出借证据的情况下:如果舅舅生前有个人合法财产,题主可以追讨。
以下分两部分,简单解释一下:
“人死账不销”
题主的表弟是可以不承担偿债义务的,现在已经不存在“父债子偿”之类的说法。
但是,人过世了,生前欠的债务是不是就一笔勾销了?
不是这样的——继承,也要优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舅舅过世,意味着他们家发生了继承,舅舅的生前个人合法财产成为遗产。那么,在继承之前,先要用此笔遗产清偿舅舅生前签下的债务:
扣除债务之后有剩余的,继续继承。
遗产不够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才会“人死账销”。
所以,这里的关键因素在于:题主舅舅生前是否留有个人合法财产。有,题主可以追讨;没有,无从追讨。
至于表弟的说法,要看他是否已经办理完舅舅遗产的继承手续:
办理完了,那么他就必须要承担偿债义务。拒不偿还的,通过诉讼解决。
如果还没办理继承,题主可以要求他配合偿债。拒不配合的,通过诉讼解决。
要有客观的出借证据
以上结论有一个前提:题主必须要证明舅舅从您那里借到10万块钱。
常见的证据包括:
合法有效的借条。说明双方当时确实发生过“借”这个行为。
有题主给到舅舅10万块钱的客观记录,例如银行转账记录。用于说明当时确实是“借到”。
存在第三方人证、或者其他可证明发生实际借款关系的证据(例如聊天记录、音视频等)。
如果无凭无据,恐怕要回来的可能性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