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父母遗嘱不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除非两人遗嘱涉及到部分无效。
根据题主描述推测:父母应该是各自订立了遗嘱,最大的无效的可能,就是遗嘱中涉及到了不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
为什么理论上不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我们先举两个例子。
示例(一):
父亲的遗嘱:房子中属于我的份额,全部由儿子继承。
母亲的遗嘱:房子中属于我的份额,全部由女儿继承。
类似上述意思的表达,两个人意见不一致,但是,遗嘱均合法——因为各自在遗嘱中安排的,均为个人财产。如果遗嘱生效,按照各自的意愿分别执行——儿子继承父亲的份额,女儿继承母亲的份额,一点不冲突。
示例(二):
父亲的遗嘱:房子由儿子全部继承。
母亲的遗嘱:房子由女儿全部继承。
上述示例,两人意见不一致,但是,各自的遗嘱均涉及到部分无效——父、母在遗嘱中,均安排了不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
上述这两个例子对比,是希望告诉题主:
遗嘱是个人意愿。完全按照个人真实意愿、安排个人合法财产未来的继承,是不可能与其他人产生不一致的,除非遗嘱中涉及到其他人的财产。
不一致情况下的处理
在遗嘱继承中,先给出几个通用性的基本结论:
如果存在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
如果各自的遗嘱均无效,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如果各自的遗嘱均涉及部分无效,大概率情况下,有效部分按照遗嘱执行,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主观感觉上,题主的情况应当属于第三种。那么,给出题主的结论是:
父母遗嘱中,各自有效部分,按照遗嘱执行。其中,都有效的情况下,谁的遗嘱时间靠后,以谁的为准。
父母遗嘱中涉及到的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