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临时工还有希望等到同工同酬吗?

发布时间:2023-08-19 14:33:27 来源:网络投稿

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其实就是我们所指的编外人员。他们实现同工同酬,有这种可能,但是具体很复杂。

近年来,机关事业单位都统一实施对外公开招考,只要符合相应的岗位要求,可以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考取编制。考上相应的编制以后,自然就能够享受到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待遇。

正常来讲,机关事业单位定编、定岗、定责,一个单位只要全员在编在岗都是正常可以运转的。可是,现实情况却非常复杂,比如说女同志生育、外出学习、单位之间的借调、长期病假等等,再加上一些临时性或者简单性的附加任务,机关事业单位往往也会出现人手不足的问题。因此,很多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招用一些编外人员弥补人手的不足。

相关编外人员的招用,一般手续简单,条件很低。有很多人也是找关系、走后门,就成为了编外人员。像编外人员的使用,最初还是“偷偷摸摸”,是违反组织用人规定的,国家不会认可。最初的处理方式应当是谁招用、谁辞退。

不过,随着社会的进步,公共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手不足的情况越来越凸显。后来国家放开了有关政策,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允许机关事业单位在相应单位编制之外,招收一定数量的编外人员。相应的岗位数量,一般是县区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商定,并对以前已经存在的编外人员进行了转化。这些编外人员,一些地方也称之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政府雇员等等。

政府招用编外人员,相应的岗位设置和待遇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不会跟在编人员的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一样,因此工资待遇也低得多。这种情况下,编外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考取编制或者辞职。

我也是编外人员中的一个,可惜既没有能力考取编制,也没有勇气辞职。相对而言,编外人员所设定的工作岗位一般工作强度不大,工作环境较好,一般也没有人员竞争和失业下岗的压力,而且在政府部门工作一些事情也好办,很多人也舍不得辞职。

现在编外人员,主要集中于公开电话服务、窗口服务等工作岗位,一般会有在编人员进行管理和引导。岗位职责不同,怎么可能待遇一样?目前在保密部门是不允许使用编外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也不允许编外人员单独办案。

不过,一些地方也对编外人员也设立了一定的晋级办法。北京市对于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务辅助人员可以转为机关工作人员,二等功可以转为事业编制人员。西藏曾经专门针对在一定岗位上服务年限满足条件的警务辅助人员,设立了招聘岗位。

2020年国家要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像一些医院、高校已经被要求取消编制。这种情况下,尽管很多学校对于原先的编制人员仍然维持着相关的管理制度,但是再受到有关编制的限制,对于优秀的职工的管理就会更具灵活性。特别是公立医院,已经有不少医院对于医护岗位实现了同工同酬。

所以,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确实在同工同酬方面的进度不一样。对于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来讲,自己努力学习,考取编制才是提升待遇的最佳途径。盼望着天上掉馅饼,可能性真的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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