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就要看你们的股份制是如何分配和定义的了。
举个例子:
如果你们是10个人一起创办的公司,并且每个人平均获得了10%的股份,并且采取的是一个股份制、投标制。
>50%的时候,有决定权,<50%为服从。
那么,当全体股东投票超过了半数,你们就能够执行相关决策,没有超过半数,就是不成立。
但是!!
如果你们成立公司的时候,规定了你的15%股份是持股,并且有一票否决权,那你就是老大。
就好比的任正非,持有只有1%多点,但是有一票否决权。整个都得听他的安排和决定。
但是如果没有这个一票否决权的规定。
那么,就只能按照合同上的规定进行了。
说白了,最好的结果就是你去打官司,让他们退你15%的持股资金和收益,你退出,他们继续干!或者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