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出现这样的问题,那么我相信提这个问题的人应该是亲身经历者,可能他遭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比方说,由于自己在年老以后将自己的退休金交到了儿女手上,但是交到儿女手上以后自己失去了经济支配的主动权,可能很多方面的问题都是接踵而至,让自己的老年退休生活过得非常的不愉快。
那么我们作为局外人来看待这个问题,也是非常容易理解的,我们想想看作为退休老人来讲,他可能自己在退休以后仅仅只有微薄的退休金的收入而已,如果说他连这点自由都交给了儿女,可想而知自己没有任何的经济支配的权利和主动权。这样一来的话,自己的生活相对来说过的是比较苦闷一些,如果说自己的子女孝顺的话,那么还倒好一些,如果再加上有些子女比较自私不孝顺,造成的结果是非常的不好的。
所以说就算老人跟子女一起生活,那么我认为最好的方式就是每个月适当的给自己子女一定的钱当成你们老两口的生活费,这样的话完全是合理合情的。没有必要把所有的退休金交到子女手上,比方说老两口的退休金两个人加在一起有6000块钱,那么每个月最多给自己的子女交2000块钱的生活费就足够了,所以剩下的4000块自己还是可以自由支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