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自由意志,“抢银行”也不用负责了?

发布时间:2023-08-18 19:51:53 来源:网络投稿

我们今天要来讲一个和自由意志有关的思想实验。我们一般认为,人因为具有自由意志,所以才能自主地做出选择。自由意志看上去很简单,但对人类社会很重要。因为,人有了自由意志,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如果人没有自由意志的话,那么就不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因为,你可以得到一个终极的理由,那就是:做出决定的并不是我。

我们今天要讲的思想实验,是一个美国哲学家哈里·法兰克福,在1969年的一篇论文中《另类可能性与道德责任》中提出来的。

做出决定的不是我

这个思想实验是这样的:有一个叫做琼斯的人,他想要去抢银行。同时,有一个邪恶的科学家,他叫布莱克,得知此事,也就是说,布莱克知道琼斯准备要去抢银行了。

我们都说了,布莱克是一个邪恶的科学家。他为什么邪恶呢?他趁着琼斯不注意的时候,麻醉了他。

布莱克在琼斯的脑中植入一个装置。这个装置可以保证,每当琼斯想反悔,也就是想要放弃抢银行时,会重新获得抢银行的念头。布莱克这样做是为了万无一失,确保琼斯把银行抢了。

但是,最终的实际情况是,琼斯并没有出现任何反悔。于是,琼斯抢了银行。所以说,布莱克安装在琼斯大脑里安装的那个装置,根本就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这样一个思想实验如果作为一部小说,略微让人感到失望。因为,布莱克安装的装置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对不对?但是,对哲学的思想实验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且听我慢慢来解释:就像我反复说的,我们一般认为,自由意志和决定论是无法共存的。

如果宇宙是决定的,那么就没有人的形而上学自由;如果人拥有形而上学自由,宇宙就不能是决定论的。 哲学上把这一点叫做“不相容论”。也就是说,自由意志和决定论是两者不可兼得的。你要么接受自由意志,要么接受决定论。不能同时接受两者。所以,它们是不相容的。

而以往的哲学家把“不相容论”的核心假设叫做:“其它可能性原则”:Principle of AlternativePossibilities ,缩写为PAP。

其中包含了三条论证:

1)自由意志要求人有做出不同选择的可能。

2)如果决定论为真,人就没有做不同选择的能力。

3)因此,自由意志和决定论不相容。

控制不住我自己

其中最关键的第一条。例如,一个人要可以选择,我到底是去抢银行呢,还是不抢银行呢?而且即便是当他规划了所有的事情,走到银行门口的时候,在最后时刻依然可以放弃。

那么在刚才说的抢银行的思想实验中,琼斯究竟有没有不抢银行的可能的,也就是“做出不同选择”(do otherwise)的可能呢?好像是没有了。因为那个邪恶的科学家,在他脑子里植入了一个装置。这个装置可以让琼斯无法放弃抢银行的念头。因为一旦他想放弃,那个装置,就会让他再度产生要抢银行的念头。

真的是“我控制不住我自己”的情况。

所以,按照这个设定,琼斯是没有其它选择可能性的。但最终的结果,他又是完全根据自已的意志行动的。也就是说,布莱克的那个装置,并没有进行实际干预。所以,法兰克福的这样思想实验,证明了不相容论中的PAP原则有问题的。

他认为,如果决定论威胁到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并不是因为它与“做其它选择”不相容。即便决定论与“做其它选择”的能力不相容,它也不是需要道德责任的那种自由。

在哲学界中,除了认为自由意志和决定论不相容之外,还有兼容论或称之为调和论的看法。即认为,决定论和自由意志可以共存。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