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利润分配公告》,上证50ETF将派发0.053元/份的现金红利,今日即为除息日。上交所已于今日对上证50ETF期权所有未到期合约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挂牌新的上证50ETF期权标准合约。
一、未到期合约将调整为非标合约
本次合约调整涉及合约单位、行权价格、合约交易代码和合约简称等内容。投资者持有或今日开仓的上证50ETF期权合约的相关交易与结算均依据调整后的合约内容进行。非标合约存续期内,不再因合约标的价格的变化以及新的到期月份的到来而加挂新合约。
1、合约单位调整:
新合约单位=[原合约单位×11月28日50ETF收盘价]/[11月28日50ETF收盘价-现金红利(即每份0.053元)]
调整后的合约单位,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11月28日50ETF收盘价为2.460元,那么新合约单位为10000*2.460/(2.460-0.053)=10220。
2、行权价格调整:
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原合约单位/新合约单位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小数,保留3位小数。以行权价为1.95、12月到期的合约为例,由于新合约单位调整为10220,那么新的行权价为1.95*10000/10220=1.908。
表1行权价格、合约单位调整信息表
3、合约交易代码调整:
本次分红对2016年12月、2017年1月、2017年3月、2017年6月这四个到期月份合约产生影响,调整后期权合约交易代码的第12位由“M”调整为“A”,表示期权合约发生首次调整,第13至17位的行权价格不变,仍为原行权价格。
4、合约简称调整:
合约简称中的行权价格调整为新行权价格,并把最后的标志位调整为“A”(原来无标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