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国债和基金业务纳入新一代系统后,因操作发生变化,首次购买不成功,系统并不提示打印凭证;但实际上系统会生成电子式国债账户开户成功流水、电子合同签署成功等业务流水,此业务应有客户签字的凭证。
由于网点柜员对业务操作不熟悉,容易造成凭证缺失,易引发客户纠纷。为避免出现操作风险,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性,特提示如下:
1.首次购买电子国债业务
客户首次办理购买电子国债业务,因额度不足等原因未购买成功,系统不提示打印凭证,但会生成一条电子式国债账户开户流水。
柜员应在网点营运→流水查询→点击查询,查询到柜员办理业务流水;点击需要补打流水右侧“详细信息”弹出交易详情对话框,选“凭证重打”,主管授权后,打印组合交易凭证,要求客户签字,附客户联网核查记录,同时附客户签字的纸质托管服务章程。
2.首次购买基金专户集合计划业务
客户首次办理基金专户集合计划购买业务,因额度不足等原因未购买成功,系统不提示打印凭证,但会生成开通基金服务、电子合同签署成功等业务流水。
柜员应在网点营运→流水查询→点击查询,查询到柜员办理业务流水;点击需要补打流水右侧“详细信息”弹出交易详情对话框,选“凭证重打”,主管授权后,打印组合交易凭证,要求客户签字确认,作为记账凭证,附客户联网核查记录,同时附客户签字的纸质中国建设银行资产管理计划签名约定书。